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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日期:2018-12-04] 来源:政教处、团委  作者: [字体: ]

知法守法用法 维护宪法权威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年的12月4日,也就是明天,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而本周,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大家再横幅上已经看到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对于学宪法、讲宪法这项活动,大家并不陌生。在线上,绝大部分同学都参与了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答题,完成了“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而在线下,我们的成绩也不错,2017级米秋子同学在今年暑假代表学校参加了泰安市“学宪法 讲宪法”泰安赛区演讲暨知识竞赛的第一名,拿下了特等奖,并代表我市参加了全省的比赛。刚刚高一、八班的吴金月同学也谈了自己对宪法的认识和作为高中生应该注意哪些方面,这里我再与同学们交流以下几点:

一、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前我们泰安市正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评审,而法治亦是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所以,弘扬宪法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文明高中生这几方面是紧密联系,和谐统一的。如果说核心价值观这个信仰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治、法律便是保障我们顺利前进的航标。作为高中生,以宪法衍生出的各项法律法规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要学法懂法。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举止就有明确要求;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上下学途中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今年2018年9月21日,咱们山东省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已明文规定,严禁学生将手机、ipad等电子产品带进课堂。这也是我国首次将关于学生如何合理使用手机的规定写进法律法规。但是,你遵守了么?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这里再与大家交流一下国法与校规的关系。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国法要遵守,那校规呢?比如我们学校的三自教育,一直以来在部分同学的眼中,三自教育检查要求太严格,不合理。请问同学们,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讲法懂法,你有没有对国家法律感觉害怕?见了警察你有没有心虚?没有!因为我们守法公民,心中坦荡为何心虚?谁对国家法律害怕?谁见了警察心虚?只有那些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其实我们每位参与检查的老师也希望每次都真正的发不出卡去,原因是因为大家的纪律真正的好!那样我们会轻轻的走过,轻轻地带上门,挥一挥衣袖,不发一张卡?但最关键的问题是,三自教育要为大家树立一种理念,遵规守纪的理念。你现在都没有形成遵规守纪的意识,将来如何去遵守法律呢?现在你违反了校规老师家长都会包容你,但当将来真违反了法律法律会包容你么?

二、我今天讲的第二点,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关系。法律意识绝不等于法律知识,以法律知识替代法律意识培养,可能全陷入以偏概全的误区。大家都知道今年8月份出现的“霸座男”孙某,他是社科院2016级法学系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的研究生,而且还是在读博士。他的法律知识和储备肯定是深厚的,但他的行为是可耻的。霸座男孙某以如此恶劣的态度对待最基本的社会规则,说明法律知识并不能天然地同等于法律意识。所以同学们不光要学习和知晓法律知识,更要提高法律仪式,树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信法律,遵循法律的信念。还有一个案例,上个月11日下午,22岁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张某黛,在北京地铁八通线管庄站,携带一把长约10厘米水果刀欲乘坐地铁八号线,被拒后与安检员发生冲突,随后用脚踢踹、用手抽打民警。当张某在派出所被问到其行为将会面临何种后果时,她露出微笑:“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罚款,其次警告”,并称“人生总要有第一次的尝试,好的坏的都要尝试,微笑面对生活”。在被告知将会被刑事拘留后,张某还问警方,“能不能去拿化妆品”。目前,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犯罪被公交总队刑事拘留。那么涉嫌妨害公务犯罪会怎样惩罚呢?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那么“刑事拘留”会对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有怎样影响呢?可能毕业证没了,有案底了,以后自己的前程没了,孩子的前程也没了,甚至银行贷款等都会受到影响,而且出国还可能会受限,因为“无犯罪记录是申请很多国家签证的必要条件”。

第三、要知法守法。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今天讲了这么多,就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愿我们所有人能自觉培育法治信仰,坚守住做人最基本的底线,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平安,更幸福!谢谢大家!

 

 

(撰稿:颜斌   审核: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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