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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职责任务分解表

[日期:2015-06-11]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任 务 目 标

完成时限

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迎审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召开本系统迎审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迎审范围。

4月份

业务职责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棕100%

5月份

单位内部

卫生

1.按照《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做好内部卫生管理。

2.城区宿舍(居民区)达到《居民区、住宅小区卫生标准》。

病媒生物

防制

按照《泰安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档案整理

确保本单位、直属单位和被监管单位的所有复审工作资料规范建档。起草并整理相关工作汇报,提报市复审办。

临时任务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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