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城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2016/10/18 15:10:03

为深入贯彻《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的意见》和《泰安市德育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班风、校风,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战略主题中提出的“三个坚持”(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精神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  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并肩负协调本班各学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
第二条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第三条  班主任的基本职责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兴趣和特长,大力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社团活动。
5、以务实的工作精神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及时妥善处理班级管理中的突发事件,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6、学期初写好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执行,学期末写出真实、详尽的工作总结。按时组织针对性、时效性鲜明的主题班会,做到会前搞调查、确定主题,会中主题突出、形式灵活、语言简明、注重实效,会后总结形成材料上交政教处。经常进行各种常规教育和养成教育,凡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如课间操、卫生扫除、升旗集会、班级文体活动等),班主任均应到场组织指挥。
7、负责联系和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全员导师制,定期召开班教导会,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加强对学生的全方位管理。
8、认真填写学习成绩报表并做出成绩分析,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
9、能以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经常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家长会,组建好本班的家长委员会,根据本班的管理需要和学校的工作安排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
10、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研究,积极开展富有创意的班级工作。
11、负责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跟踪转化档案,发现违纪情况应及时报政教处处理。
12、按照学校安排做好值班工作,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住校生的管理工作。
13、认真配合教务处组织学生和任课老师填写好学生成长档案记录袋。
14、完成各处室、级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班主任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条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1、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种教育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
4、热爱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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