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即视为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假日,在校内外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11、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三)扣分标准
1、凡因师德问题被学生、家长、社会通过媒体、电话、书面等形式曝光或投诉而情况属实的,发现一次从师德考核总分中扣5分,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一票否决。
2、在考核周期内旷课一节、旷工半天、无故缺席学校大会或升旗仪式一次从师德考核总分中扣1分,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从师德考核总分中扣5分;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10次扣2分;事假累计超过5天,从师德考核总分中扣2分。婚产假、丧事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五、考核程序与办法
学校成立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
(一)师德评价办法
1、任课教师考核
任课教师由学生评价、教师互评和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评价。
学生评价(40%)。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年级教学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对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此项考核不限优秀等级数量。
教师互评(20%)。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级部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依据师德考核内容要求按无记名的方式进行互评。优秀等级不得超过50%。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评价(40%)。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领导及成员、年级主任、班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组长,依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优秀等级不得超过50%。
2、职工考评
行政后勤与教辅人员由服务对象评价、职工互评和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评价。职工需写出书面年度工作总结并进行述职。
服务对象评价(40%)。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科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依据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结合职工述职对行政后勤人员进行评价。优秀等级不得超过50%。
职工互评(20%)。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分管校长分别组织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依据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优秀等级不得超过50%。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领导评价(40%)。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领导及相关人员依据教职工日常表现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优秀等级不得超过50%。
注:兼课干部可选择参加任课教师考核也可选择参加职工考核,但须在考核前确认。
(二) 结果等级计算办法
根据服务对象评价、教职工互评、领导小组评价的结果,按各自的权重计算出每位教职工优秀、合格、不合格的数值并排序。根据此排序,按比例确定师德考核优秀等级;有超过三分之一不合格票或违反师德行为的,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其余的为合格。
师德评价用A、B、C分别代表优秀、合格、不合格,计分方法为A计95分、B计85分、C计50分。
结果统计时需推举组成3人小组进行统分,统计结束后3人小组需签字确认。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二)师德考核优秀者,年度考核方可为优秀。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照有关规定不享受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三)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泰安长城中学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