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6/10/19 8:51:36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和发挥作用的能力,真正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制度完善、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群众拥护、富有活力的战斗堡垒,现就我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基层党的生活制度化、经常化,真正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思想重视程度不高、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活动不经常、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使我校各党支部在工作规范化上有新进展、工作活力上有新提升、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任务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用三年时间,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七个”规范化建设,实现“五个”提升目标,即:党员学习培训规范化、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规范化、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工作管理台帐规范化、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化、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的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建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建制度化水平,使市各党支部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基本标准和具体内容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和具体内容为:
(一)党员学习培训规范化。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继续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重点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法律法规知识、党风党纪规定以及教育教学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自觉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每周确定党员学习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每季度要安排一次党课或专题辅导报告。对党员普遍开展集中培训,党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支部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56学时。制定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创新学习教育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脱产培训、自主选学、网络互动交流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方法,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完善述学、考学、评学机制,严格学习教育培训考勤纪律,确保学习教育培训效果。
(二)党组织设置规范化。按照《条例》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支部要按期换届,每届任期3年。着力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在党员人数较少、业务相近的部门探索建立联合党支部。
切实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按照知识、年龄、专业结构互补原则合理搭配支委会成员,做到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学校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泰安长城中学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