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泰安最美教师”和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4/26 11:02:58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泰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泰安最美教师”和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现我市广大教师担当作为、潜心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泰安最美教师”和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泰安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 “四有”铸魂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泰安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泰安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泰安最美教师评选更加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更加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四、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泰安市教育局联合主办,市教育局将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训科,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五、评选办法
(一)组织程序
1.广泛发掘。为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各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每校推选1名参选人。
2.逐级评选。为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各县市区要逐级在参选人中评选本级最美教师,市直各中小学推荐本校最美教师参加市级评选,通过学校驻地县市区,在指定平台填报参选人材料。参评上一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必须获得本级相应荣誉。
(二)评选程序
1.参选人材料填报。各县市区于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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