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泰安长城中学安保科岗位职责
2019/9/19 15:26:18

一.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安保机关的指示,具体负责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三.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四.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汇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检查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五.加强校内秩序管理,积极配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行管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六.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协助政教处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七.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和巡逻制度,负责平时以及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八.充分发挥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作用,维护安防设施,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九. 负责办理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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