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的意见》和《泰安市德育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班风、校风,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战略主题中提出的“三个坚持”(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精神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 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并肩负协调本班各学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
第二条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第三条 班主任的基本职责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兴趣和特长,大力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社团活动。
5、以务实的工作精神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及时妥善处理班级管理中的突发事件,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6、学期初写好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执行,学期末写出真实、详尽的工作总结。按时组织针对性、时效性鲜明的主题班会,做到会前搞调查、确定主题,会中主题突出、形式灵活、语言简明、注重实效,会后总结形成材料上交政教处。经常进行各种常规教育和养成教育,凡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如课间操、卫生扫除、升旗集会、班级文体活动等),班主任均应到场组织指挥。
7、负责联系和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全员导师制,定期召开班教导会,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加强对学生的全方位管理。
8、认真填写学习成绩报表并做出成绩分析,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
9、能以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经常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家长会,组建好本班的家长委员会,根据本班的管理需要和学校的工作安排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
10、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研究,积极开展富有创意的班级工作。
11、负责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跟踪转化档案,发现违纪情况应及时报政教处处理。
12、按照学校安排做好值班工作,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住校生的管理工作。
13、认真配合教务处组织学生和任课老师填写好学生成长档案记录袋。
14、完成各处室、级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班主任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条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1、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种教育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
4、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5、认真上好班会课,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道德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加强文明礼仪、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学生热爱祖国,逐步树立报效祖国,造福人类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6、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在教学过程和班务管理中渗透德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认真完成各项班级管理常规工作,保证学生有良好的班级教育环境。
8、要加强心理疏导,加强安全监督和法制教育,增强保护学生的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保证活动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五条 热爱学生,尊重家长
9、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10、尊重学生的人格,理解学生的心理,信任学生的进步。
11、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视做好“家庭特殊、经济特困、性格特别、成绩较差”等类学生的思想工作,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12、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对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单独与个别学生谈话和补课,注意场合和分寸。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与家长建立平等友好的关系,不指责、不训斥家长。
13、科学民主,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第六条 钻研业务,严谨治学
14、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胜任所教学科;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和教育艺术,胜任班主任工作。
15、积极参加政教处、年级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培训活动,认真参与班主任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班主任的德育科研能力。
16、认真组织课任教师联席会议,团结课任教师做好本班教书育人工作。
第七条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17、仪表端正,穿着整洁大方,言谈举止文明,不参加任何有悖师德的活动。家庭和睦,与邻里友好相处,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
18、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道德建设方面要做到先于、高于、优于其他公民。
19、班主任、课任教师之间要彼此尊重,团结互助,不在背后议论其他同志,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新老班主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20、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营业性家教,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或礼品,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八条 终身学习,开拓创新
21、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2、开拓创新。潜心研究,开拓创新,深入探讨新形势下的班级教育管理方式,增强学生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
第四章 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第九条 依法执教、依法管理。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有理有据。
第十条 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学生。要从学生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进行工作和教育活动。讲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十一条 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简单地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发扬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
第十二条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热情关怀。工作中发扬民主作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注意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在进行集体教育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第十三条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五章 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 班主任在政教处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政教处应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第十五条 政教处要有计划地对班主任进行培训,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补充进行思想教育所需要的新知识,努力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 政教处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定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聘任
第十七条 班主任职务实行聘任制。聘任班主任任期一年。
第十八条 聘任程序:个人申请——级部推荐——政教处聘任。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学校每年对班主任总考核评估一次,评估以班级日常规范量化成绩、班级学生学习成绩、班主任个人量化成绩、成绩与荣誉、民主评议等其他相关数据为重要依据。综合考核作为评优选模和聘用晋级的依据。
第二十条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学校各处室各部门对班级管理定期检查,并及时汇总政教处,其检查成绩计入班级日常规范量化成绩。教务处负责制定《班级学习成绩量化考核办法》,政教处负责制定《班主任量化管理检查细则》。
第二十一条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数量占全校班额的1/3,主要依据是班主任考核总成绩,同时要求在任期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乱纪现象,出现有违师德规范、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将取消一切评选资格。凡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和“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向上级推荐评优选模的重点对象,凡当年未获得校级“优秀”称号的,一律不得向上级推荐(无论毕业班还是非毕业班)。“优秀班主任”应写出个人事迹材料。
第二十二条 班主任聘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禁止有偿家教、有偿介绍学生进入社会机构学习或者介入机构招生等活动,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在惠民服务、民生网、贴吧等媒体发生投诉事件,一经查实,均给予相应扣分,严重者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 如在教学管理中出现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学校可以解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津贴发放办法
第二十四条 班主任津贴由国家岗位津贴和管理绩效津贴组成。
1、国家岗位津贴:按泰安市人社局、教育局与财政局文件规定的数量,随工资发放。
2、绩效津贴:绩效津贴按当月管理成绩分层分档(三个档次)发放。
3、班主任若出现管理责任事故,扣发相应的绩效津贴。
(1)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30元—50元。
(2)出现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学生违纪事件,如:打架致伤、管制刀具、火灾隐患、外出上网有重大安全隐患、破坏公用设施造成严重影响等,则当月绩效津贴扣50元—100元。
(3)出现有违教师形象或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事故,则当月绩效津贴为零。甚至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班主任津贴,由政教处负责按月汇总、统计、制表后,统一发放。
附件:
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第一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班级日常管理量化成绩、班级学生学习成绩、班主任个人日常量化成绩、成绩与荣誉、民主评议五部分。第一项和第三项由政教处负责记录考核,第二项由教务处负责考核,第四项根据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审核确定。第五项由学校学生管理干部和年级主任组成的考核小组测评。
第二条 项目分数设置。班主任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班级日常管理量化成绩占40分;学生学习成绩占15分(无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时,分数转至日常量化成绩);班主任个人日常量化成绩占25分;成绩与荣誉占10分;民主评议占10分(每学期评议一次)。
第三条 计算方法。班主任考核总分=(班级日常量化总分×40/班级日常量化最高考核成绩)+(班级学生学习成绩×15/班级学生学习最高考核成绩)+(班主任个人量化成绩×25/班主任个人量化最高成绩)+成绩与荣誉(班主任个人本部分成绩最高10分)+民主评议成绩(10分)。
第四条 班级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见政教处制定的《班级日常管理考核细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凡是学生管理需要考核的项目,均可设计补充计入日常量化成绩(包括常规、三自教育、环保卡及学校根据教育需要开展的活动等);班级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由教务处制定考核办法并考核,成绩提交政教处。
第五条 班主任个人量化考核细则(最终折算成25分):
(1)班主任每人提前付给100分。
(2)有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执行,根据详实、规范程度,给予1-5分。
(3)有学期工作总结,根据详实、规范程度,给予1-5分。
(4)班级规章制度健全,班级文化建设规范、科学,1-5分。(5分)
(5)按要求按时召开主题班会,根据过程、效果、总结,每次给予1—2分。(10分)
(6)按要求召开家长会,根据过程、效果,每次给予1—2分。
(7)学生成长跟踪记录与心理辅导记录,根据情况,给予1—5分。
(8)有学生家访或家长交流记录,根据情况,给予1—5分。
(9)在早读前、晚班级活动时间和午、晚休时段按时到岗到位,每缺一次扣1分。(20分)
(10)严格执行并及时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每拖延一次扣1分。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经查实扣5分。(10分)
(12)班主任会议、培训等,每缺一次扣2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10分)
(13)课间操、大扫除等,每缺一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10分)
(14)认真组织全员育人导师制活动,每组织一次学情分析会,并且事后有总结,且有级部主任签字认可,根据效果每次加2-3分。
(15)其他需要计入班主任考核的项目,合理设置分值,通告后添加。
第六条 成绩与荣誉(本年度班级管理成绩与荣誉,此项最高分为10分)
(1)积极撰写班级管理经验或论文。在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的,校级发言计1分,市级发言计2分。发表于学校博客,经评议后,校级每篇加0.3分;在市级获奖或发表一篇加1分;在省级获奖或发表一篇计2分;国家级刊物获奖或发表计3分。本项最多加5分。
(2) 执教主题班会观摩课的,级部内加0.5分;校级加1分;市级加2
分。
(3) 获得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校级加3分;市级加4分。
(4) 其他需要计入班主任考核的荣誉与成效,经学校批准,合理设置分
值,通告后添加。
第七条 班主任综合评价由学校班主任考核小组评价,小组由学校学生管理干部和年级主任组成,每学期组织评估一次,对班主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进行综合测评(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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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9日